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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传灯【修】(而今的广州知府,便是昔日...) (第5/12页)
,怎会为了一点钱财而将她下嫁一个行脚商人?” “若不爱女,怎舍得花钱打点?” “到底是自家女儿惨死,何况花钱打点是否有这回事也只是下差个人之见。” “倒也是。”知府看着卷宗:“林大被关在广州大牢里,行刑之期在两个月后,时间不多。拿我书信去清远县传唤林大命案的相关人证、物证,还有仵作,再找个时间审问林大。” 吩咐完毕便将卷宗带走,不小心扫落旁边另一份卷宗,顺手捡起发现是一李姓村民报妻子失踪的案子。 合起塞进书架,知府转身离去。 *** 清远县县衙。 “重审?林大杀妻的案子连判决都下来,怎么突然要翻案?”清远县县令不满地抱怨:“新官上任三把火,可往我头上烧是什么意思?欸,广东提刑可知此事?” 底下人回:“应该不知。案子是广东提刑判决的,要是翻了案不说明马提刑渎职?广州知府此举是打马提刑的脸,大人不如派人去趟提刑司,让马提刑这尊大佛去对付广州知府!” 清远县县令揪着胡子搓了搓:“可行。” 底下人接着询问:“按知府的话是要把人证物证都送去,需不需要叮嘱他们少说几句?” “为什么要少说?不仅要事无巨细地说,最好还能添油加醋,说些有的没的,把知府大人心里的疑惑翻起来、搅起来!”清远县县令自觉案子牵扯到马提刑,有其撑腰,不怕广州知府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但他唯恐天下不乱,更想借此牟利。 “你可记得此案发生之前,清远县两大氏族林氏和陈氏爆发过纷争?” 底下人连连点头:“下差还记得陈氏被打死上百人,那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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