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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对不起。 (第2/7页)
:“……” 他几次想狠心把门关上,终是于心不忍,张开口道:“喂。” 梁煜停下脚步。 夏知行:“饭煮多了,进来一起吃吧。” 他留着门,回身进屋。梁煜站在玄关处,礼貌地问:“有多余的拖鞋吗?” 夏知行从浴室里拿出双备用拖鞋,梁煜换上,依旧是露着半个脚后跟。 这让夏知行想起在江市的日子。 那时他正处于人生的最谷底,不仅众叛亲离,还失去了工作。才入职新公司,就遇上姜瑶做客户,给他浇了一头的水,紧接着又被已婚领导轻薄以待。 仿佛人人都能踩他一脚,人人都不必正眼看他。 在最心灰意冷的时候,是梁煜特地回国看望他。在他租住的逼仄小屋里,梁煜小心翼翼地在床上铺了张手帕才坐下,说怕把他的床坐脏了。 他像一个被扔到垃圾桶里的破布娃娃,满身的油污,破旧不堪。路人见了,捏着鼻子走过。可梁煜依旧把他视为心爱的宝物,将他从垃圾桶中捡回家,仔细地洗干净、缝好。 这份温情,即使两人不再以情侣的身份在一起,夏知行也永远记在心里。 他会记得,这世上有个人,曾经将和煦的阳光洒满他生命中每一个阴暗的角落。 夏知行以为自己很坚强。他从小到大经受过很多挫折和磨难,挺过来后,他很少顾影自怜,沉浸在对不幸的回忆中。 但一想到和梁煜的点点滴滴,他就忍不住鼻子发酸。 这么好的男人,自己怎么就被顾明野迷得鬼迷心窍,没有好好的珍惜呢? 果然,他配不上梁煜。 梁煜换好拖鞋,嗅了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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