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街上的Pomme食堂(四爱/GB)_别人眼里普通的机车少年,是她的男主角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别人眼里普通的机车少年,是她的男主角 (第1/2页)

    一楼厨房里已经热气腾腾了。

    骏翰一走进来,就看到青竹坐在小板凳上,袖子卷到胳膊根,正认认真真地剖鱼。那是一条不算大的草鱼,被剖开肚子之后,青竹伸手进去,小心翼翼地捧出一大坨粒粒分明的东西——像一团黄橙色的豆子,又黏又滑。

    “哇——”骏翰下意识走近,“这是什么?”

    “草鱼呀。”青竹一本正经。

    “我知道这是草鱼啦,”骏翰哭笑不得,“我是说你手里这坨是什么?要丢掉的吗?”

    青竹瞪大眼睛,像被冒犯了一样:“这怎么能丢!这是鱼籽欸,等一下要给你煮汤的!”

    “鱼籽……豆腐汤?”他转头去看袁梅,“真的好吃喔?”

    “当然好吃。”袁梅把围裙在腰间一扎,笑着说,“我小时候在天津山里住过几年,隔壁是朝鲜族的邻居,大婶做这个最好吃——鱼籽豆腐汤。后来我跟她学了,改了改做法,就变成现在这样。”

    说着,她已经把一口小砂锅放在炉火上,倒了一点中性油进去,等油温热了,又抓了一小撮红红的辣椒粉丢进去。油一见到辣椒粉,颜色很快就染成了漂亮的赤红,厨房一下子被一股香辣的味道占满。

    “先用油把辣味炒出来,”袁梅拿着木铲慢慢翻炒,“等油变红,再放泡菜。”

    她从旁边的小碟里舀了几勺切碎的泡菜下锅。泡菜一入热油,“滋啦”一声炸开,酸香、辣意和发酵过的那股独特味道一下子冲上来,连站在一旁的青竹都忍不住吞口水。

    “以前那位大婶都是用很多很多泡菜,我后来改了点,怕你们受不了太酸。”袁梅一边笑,一边把泡菜炒到微微变软、边缘有点焦,“炒到这样,有一点点焦香,香味才够。”

    锅里香味正浓,她提起一旁熬好的高汤——昨晚煮骨头剩下的汤底,混了鱼骨、昆布,还有一点洋葱味——“哗啦”一声倒进去。红油和汤水在锅里翻滚,颜色一下子变成热烈的橘红色。

    “接下来就是灵魂。”她用小勺舀了一小块酱丢进去,“这个是大酱——大婶都用她自己做的,我现在只能用买来的,勉强凑合。”又用另一支筷子挑出一点浓稠的辣椒酱,和大酱一起推开、搅匀。

    汤开始冒小泡,空气里多了一层豆酱发酵后的浓郁香气,辣味、豆香、鱼骨汤味道缠在一起,暖得人胃都跟着热了。

    “等它滚一下下,”袁梅掀开锅盖,看了一眼火候,“就可以放豆腐了。”

    她从一旁的砧板上抓起已经切好的豆腐块,轻轻滑进锅里,尽量不让豆腐碎掉。“大婶那时候还会放年糕,”她随口解释,“可是我们这边年糕贵,我就多放一点豆腐,吃起来也比较清爽。”

    汤里豆腐块在红汤里一沉一浮,很快就吸饱了颜色,像小白砖被染成淡淡的粉橘。袁梅这才朝青竹招手:“来,把鱼籽给我。”

    青竹用碗装着那团鱼籽,小心翼翼递过去。鱼籽在碗里微微颤着,像一团带着生命力的黄色沙子。

    “这个不能太早放,”袁梅低头看着锅,“太早煮就老了,口感会变得很硬。要等汤味道都出来了,最后再让它进去洗个澡。”

    她先尝了一小口汤,皱了一下眉,“还差一点。”转身抓了一把豆芽菜洗净,丢到一旁待用,又切了小葱花备着。等汤再滚一会儿,香味更冲,她这才把火调小,轻轻把鱼籽舀进锅里,让它们静静躺在豆腐和汤之间。

    “鱼籽看着会有点吓人,”她笑着对骏翰说,“但是煮好以后,吃起来口感很有趣的,沙沙的,又有汤的鲜味。”

    鱼籽在汤里慢慢变色,从原本的淡黄变成更加饱满的乳黄,外层凝固,里面还带着一点弹性。袁梅不急不忙,拿勺子小心拨动,生怕搅散了。

    “再让它煮三五分钟,等鱼籽完全熟透,最后放豆芽,让汤多一点清脆的口感。”她一边说,一边把豆芽撒进去,轻轻压入汤里,“出锅前撒葱花,就好了。”

    蒸汽从锅边冲出来,带着辣椒、泡菜、豆酱、鱼汤、鱼籽和豆腐混合的香味,热气腾腾地钻进鼻腔里,早餐的味道瞬间从“普通澎湖民宅”升级成了“某个混血味道的小馆子”。

    “你小时候就吃这个喔?”骏翰站在一旁,看得出神。

    “嗯。”袁梅笑着点头,“那时候冬天,东北那边冷得要命,下了班回家,大婶掀开盖子,一锅这个,热气一冲出来,眼镜都起雾了。”

    她把火关小,让汤在那儿微微咕嘟,转身去盛饭,“你今天吃这个,配一点白饭,先暖暖肚子。等一下你要上工,还要帮我搬一箱高丽菜呢。”

    青竹已经眼睛放光:“妈,可以多留一点鱼籽给我吗?我想试试看夹在饭上吃。”

    “好好好,留给你。”袁梅笑,“你跟骏翰一人一大碗,吃不完算我输。”

    骏翰看着锅里那一团团鱼籽跟豆腐在红汤里翻滚,心里没来由地生出一点奇妙的感觉——

    在他原来的生活里,鱼肚子里的这些东西,是直接扔掉的。

    在这里,却能变成一碗冒着热气的汤,一早上就让人觉得,日子好像有点值得期待。

    他摸了摸鼻子,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笑着开口:“阿姨,那等一下……我可以先来一碗多汤多鱼籽的吗?”

    “当然可以啊。”袁梅抬眼看他,眼神温柔,“你现在是我们家自己人,想吃什么就说。”

    骏翰十分感动,一时说不出话来,这时候青蒹也收拾好了下来。

    骏翰已经先一步骑上了野狼125,把书包甩到前头挂钩上,对袁梅鞠了个有点笨拙的躬:“阿姨,我先送青竹去学校。”

    门口短短的一截路,两个人只并肩走了几步就得分开了。

    青竹跳上骏翰的车后座,兴致勃勃地挥手:“姐晚~点见!”

    野狼哧溜一声冲出去,先载着国一生去国中;另一头,青蒹跨上那辆绿色淑女脚踏车,裙摆一晃,往重高的方向踩去。

    重高美术班的早自习,一向比普通班安静一些。

    教室窗外的阳光斜斜地打进来,照亮了几张堆满铅笔、速写本和调色盘的桌面。墙上贴着上次校展的优秀作品,色块、线条、结构挤在一起,青春期的焦躁与才气,在纸上交错得乱七八糟又莫名好看。

    青蒹把书包放下,一进门就被人招手:“欸,青蒹,来来来——”

    喊她的是刘思萱——大家私下里叫她“色彩女神”。她的头发染成有点浅的栗色,耳朵上挂着一圈小小的银环,眼影永远晕得刚刚好。她此刻正把一支深群青色的马克笔在纸上铺开,色块厚而亮。

    “你昨天说的那个‘职校男主角’——”

    王祖盐从隔壁桌探过上半身,手上握着自带锋利感的自动铅笔,头发乱得像刚被风吹过,“就是那个骑野狼的?你真的要用他当芝居主角?”

    他是“线条男神”,写生课上那种干脆利落、像刀锋一样的线,全班无人不服。

    坐在后排靠窗的是胡思齐,瘦高,戴眼镜,手里拿着一只废旧的圆规在桌面上转来转去。构图、画面节奏、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