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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和爱 (第1/8页)
熊麦看着粗糙猛男,但内心细腻,心灵手巧,外可爱好各种运动,内可欣赏音乐和。熊麦对情绪的感知能力极强,这让他对艺术有着天然的向往,那种通过不同介质和另一个人产生灵魂共鸣的感觉,让他深深着迷。 但熊麦没有去学习某样艺术的意思,他想保持最原始的感知力,比如音乐。目前学院派的教学难免会用范式条例禁锢人的灵气,只是告诉你什么样的技巧可以让旋律更好听,怎样做出来的音乐更迎合市场。追逐着世俗的评价,却唯独忘了教人如何弹奏出来自灵魂的乐章。 好在对技巧的欣赏是不用学的,熊麦哪怕没学过,对于耳中旋律作曲的起伏和编曲的架构也能敏感的做出评价。但是现在好多的流行乐在自己耳里只是音效堆砌起来的精美宝石,好听吗,好听,毕竟是被市场筛选下来的,大数据中淘出的符合大众审美的旋律和鼓点自然是好听的。但是败也败在这里,太多音乐都只是旋律、鼓点、人声、效果缝合出的工业品,原材料都是符合市场的流行元素,简单、抓耳、易上头。再搭配上各种看似及其有情感的歌词,歌手不同的声音处理方式,让音乐在脑内出演了一场华丽的戏剧。熊麦喜欢,但是就像喜欢零食一样,它们刺激人的感官,短期内让人极乐,也很容易腻味。大多数的流行乐,他都无法感受到音乐背后人的情感,那不是发自内心的音符。 熊麦还是很欣赏流行乐的,毕竟节奏和编曲都非常抓耳,漂亮的珠宝没人会不喜欢。甚至有一部分的歌能让熊麦沉浸在共鸣中,但是这样的好歌到底不占多数。所以论欣赏,他还是更喜欢摇滚乐和rnb。毕竟这两种音乐本身就是情感的表达,前者是呐喊的思考,后者是自絮的情诗。 所以在知道裴南谣主要玩这两种音乐的时候,熊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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