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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7 (第3/4页)
你一路思考着,连自己走进了一片死胡同都没有发现。 耳边传来隐隐约约的辱骂声,你没有理会,只是又绕了几圈,试图把自己从死巷子里绕出来。 直到又绕到一个拐角,你突然看见了顶着一群五颜六色头发的人,包围着一个角落。 你这才意识到刚刚那辱骂声意味着什么——你是碰到霸凌现场了。 你思考了片刻,终于在他们打起来之前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你清了清嗓子,拿出手机,大声捧读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前的一伙人全安静了下来,齐刷刷地回头,两只眼睛直愣愣瞪着你。 你把手机一收,冷静说道,“还要我继续念下去吗。” 为首的红鞋子目眦尽裂,“你你你”了半天也没说出朵花来。 怎么又是红鞋子。你腹诽,决定把家里所有的红鞋子都扔掉。 “我在八分钟前报了警,离这最近的警察局过来只需要十分钟,你们确实还不走吗。”你对这些人很难有耐心。 红鞋子深呼吸了两下,狠狠等了你两眼,气沉丹田,很有气势地喊了声,“我记住你了……我们走!” 然后一群人轰轰烈烈地离开了。 你无奈地摆手,嘀咕了句,“法律的力量。” 被霸凌的那个人留了个寸头,此时垂着头坐在角落,一条腿屈起,一条腿直直地伸出来,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你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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