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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本能 (第1/5页)
因为从小缺乏约束,陈暮有过一段在犄角旮旯瞎混的时间,也结交过不少乱七八糟的人,在那些地方和那些人打交道,拳头是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 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把魏大雷这个比他高出一个脑袋的家伙给打服的原因。 但打架和杀人是两码事。 陈暮一开始是憋了一股劲,等发现真把人脖子穿糖葫芦之后,心里也是一悬。 杀人就是杀人。 尤其是第一次的时候,不是那么好坦然面对的。 但求生欲使得他强行压下心里的不适感。 举矛刺向第二个人。 原以为对方死了一人,剩下两人必然会有所顾忌,若是能够乘此机会再拿下一个人头,情况便大大有利。 然而陈暮低估了对方。 这三人显然不是凑巧路过,分明是有备而来。 在自己这边死了一个人之后,剩下两人眼都不眨一下,便立即抄家伙还手。 陈暮不是什么高手。 力量也谈不上多大。 充其量只是打架多了以后,身手比较灵活,胆子大一些而已。 面对两个一心也想要拼命的家伙,确实占不到太多的便宜。 但他也知道,这个时候已经退无可退。 转身逃跑只会更加被动。 狭路相逢勇者胜。 他身子尽可能压低的同时,又朝着靠近自己的一人猛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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