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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毛小少爷捡了个小乞丐/没有家的话,就跟我走吧。 (第5/7页)
势,噼里啪啦的打在垃圾桶盖子上。 雨好大,左行云心说,和心跳一样响。 他的手好白,好小,细腻的皮肤上没有一点瑕疵。 手心是暖的,仅仅是牵着他的手,温热也会顺着手指蔓延过来。 很奇妙的感觉,他……为什么不嫌我脏? 左行云没有回应,花笙有几分自讨没趣,松开了他的手。 他捡起地上的书包,一转头,被吃干净的罐头盒还在地面,猫不见了。 他一拍大腿,“哎呀,我猫呢!” 手上还留有花笙的温热,左行云也收回手,捏了捏指腹,花笙转过身去,他才敢抬头看他一眼。 见花笙拿起书包,以为他要走,他不禁上前两步。 他还没有告诉花笙他的名字。 和他一样被拐来的孩子大多都很小,有许多都还记不到自己的名字,人贩子都靠孩子身上的特征喊人。 比如跛脚、单眼皮、小哑巴……至于他,他是卖不出去的赔钱货。 花笙背起书包。 不是,他不是赔钱货,他有名字的。 左行云捏紧拳,来不及做心里建设了,脱口而出,“谢行云。” 花笙的身形顿了顿,又转了过来。 “什么?” 左行云一与他对视,语言系统又失灵了,“我……不是。我说,那是你的猫吗?” 花笙扬了扬眉,“你刚才说了这么长一句吗?” 左行云垂在身侧的手又绞紧了裤子,手指顺着裤缝伸进去,把那破洞撑得更大。 “嗯……”左行云太久没说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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