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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北原的反击 (第5/5页)
笑道,“可以证明川本高速具有与当事人成立有偿使用道路合同的意思表示。” 北原将手上的一份材料递给了审判席上的法官。 那份材料是一张发票。 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通体呈现淡淡的蓝色。 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一栏,印着三个字:寺井辉。 而底下的销售方一栏,印着一个公司的名字:川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间的服务那一栏,蓝色的字体显示:“销售服务-过路通行费。” “裁判长,这是我接受寺井委托之后,让原告寺井向川本高速的管理中心,申请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北原脸上露出了冷峻的笑容,“根据吾国的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对象,是销售货物、服务或出租不动产的个人或者单位。” “真是奇怪。如果G227段高速公路是真实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厅,那为何川本高速会出具该等发票?根据发票的内容,川本高速很明显确认其向寺井提供道路通行服务,并且依据其从寺井身上取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 “毫无疑问,从发票的出具来看,川本高速具有向寺井提供道路通行服务的意思表示,依据发票内容,原告寺井与川本高速之间成立有偿使用合同!其成立事实,已受税法机关确认,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此等事实,不容反驳!” 北原的话音斩钉截铁,犹如披荆斩棘,任他千军万马俱来矣的气势。 只是短短的一瞬之间。 已经濒临悬崖边缘的庭审,再次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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