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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子:和离小知识 (第2/4页)
命》:“妇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3.七出 七出也称“七去”,是中国封建社会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 《仪礼·丧服》:“出妻之子为母”。贾公彦疏:“七出者:无子,一也;yin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又《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yin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yin,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唐律规定,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处徒一年半;虽犯七出而有三不去的情况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但如犯恶疾及jianian者,即使有三不去的条件,仍可径行出之,不受上面规定的限制。 ——源自搜狗百科 我来为大家总结一下: 七出:1.不顺父母2.无子3.yin4.妒5.口多言6.有恶疾7.盗窃 即休妻的七种理由。 三不去:1.出嫁前家中有亲长而嫁后亲长离去无家可归2.和夫一同为夫家守了三年丧守丧三年,为大丧,一般只有直系3.娶妻前贫贱而娶妻后富贵共贫贱 即唐以后为保障女子权益颁定的婚姻法律,如果符合这三点夫家休妻,可以驳回并处罚。但是如果妻子有恶疾,即使符合“三不去”,也仍可休妻。 义绝:1.殴打妻亲长,杀妻直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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