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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回 悼贵妃促疾亡身 审聂女秉公遭谴 (第9/9页)
审矣。杨鹏暗唆镇抚司,共相欺蔽,陛下令法司审问得实,因惧东厂,莫敢公断。夫以女诬母,仅予杖责,丁哲等才能察狱,反坐徒流之罪,轻重倒置如此,皆东厂劫威所致也。臣在刑部三年,见鞫问盗贼,多东厂镇抚司缉获,或校尉挟私诬陷。或为人报仇,或受首恶赃,令旁人抵罪。刑官洞见其情,莫敢改正,以致枉杀多人。臣愿陛下革去东厂,以绝祸源,则太平可致。臣一介微躯,自知不免,与其死于虎口,孰若死于朝廷?愿陛下斩臣首,行臣言,虽死无恨! 言疏上去,朝旨非但不准,反斥他情词妄诞,革职为民。丁哲、王爵,亦一同放归。小子有诗叹道: 一朝纲纪出中官,腐竖刑余惯作jianian。 抗疏甫陈严谴下,忠臣空自贡心丹。 欲知后事若何,且看下回分解。 宪宗非无一隙之明,观其优答李俊,立斥佞人,何尝不辨明善恶。至于内帑用尽,责及中官,泰山连震,保全太子,虽得谓非明主之所为。误在小人日多,君子日少,内嬖近臣,互相炀蔽,于是中知之主,往往为所蛊惑,忽明忽昧,有始鲜终,宪宗其较著者也。若夫孝宗之明,远过宪宗。即位以后,勤求治理,置亮弼之辅,召敢言之臣,斥jianian佞之竖,杜嬖幸之门,人材济济,卓绝一时,乃无何而外戚进,又无何而内竖横,老成引退,戚宦肆行,满仓儿一案,颠倒是非,罪及能吏。明如孝宗,犹蹈此辙,人君进贤退不肖之间,其关系为何如哉?读此能无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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