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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大祸 (第4/18页)
公安机关以盗窃并纵火立案侦查,当工厂那边见火光来人时,老人有弃车而逃的行为,便不足以证实电缆等杂物是工厂经理送他的论点。老人的板车上除了电缆,还有工厂里的油泵头、铁板等物,总计人民币七千多元,厂房虽未起火,但墙头被火,要补要修,又是一笔损失。许苏仔细分析了老人当时的情形,对此作出的解释是他以火烧堆放在一起的一些垃圾,方便搬运他想要的东西,而见工厂那边气势汹汹来了一群人,一位七旬老人转身就逃也是本能行为。 许苏调看街边监控,老人白天大方推车进厂,期间曾跟厂内一位工人短暂交谈几句,他几经走访那名工人,对方期初怕惹事,后来也坦承,老人主动跟他打招呼,说自己是受经理之托来办东西的。 许苏又去调查工厂附近的垃圾站,其中一家证实工厂方面曾来找过他们要清杂物,但厂内杂物太多,有价值的没价值的堆在一块儿,他们要收费,工厂就不乐意了。 许苏以此为依据,形成工厂方面曾经承诺过老人的合理怀疑,罗列一二三四各项疑点,向检察院递交了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直接递到了唐奕川的手里。 许苏是够认真的,但认真在公权力面前不抵用,关键还是唐副检察长作出决定,这个案子不起诉。 “怎么?不当面谢我?”唐奕川问。 “我谢谢你,唐检。只是辩护人跟检察官私下走太近,不太好。”这话倒是真的。但关键在于另一方面,不是法律不准许,而是傅云宪不喜欢。 “案子已经结了,我和你们喝一杯,不算私相授受。”唐奕川大方笑笑,“晚上定个地方,让韩律师一起来吧。” *** 唐奕川为人随和,喝酒的地方也随便,一瓶白酒,两盘小菜,三人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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