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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重见天日 (第4/4页)
金杰,请注意你的措辞,因为刚才那句话就已经构成了人格侮辱罪!我可以给下律师函的!” 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名片塞到骂人的那个男人的手中。 金杰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再加上商界有句话:“宁惹水里的鬼,不惹律师的嘴”,就是因为律师得罪不起。 所以那个男人气呼呼地把那张名片揉到自己的掌心,却不敢再造次。 “金杰师哥,你终于来了!” 原来这男生是洪梅的校友,只是比洪梅大了几届。 洪梅见到他突然出现给自己解围,兴奋无比。 那群逼宫的股东本来就在洪梅这里没占到什么便宜,再加上又冒出这么厉害的律师给洪家撑腰,他们也就只得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只是在他们走的时候,洪梅的二叔洪金良好像有什么话要对洪梅说。 不过他看了看我和旁边的金杰,最终还是转身离开了。 “金师哥,这个是我的老公,丁易!” 洪梅大方地把我介绍给了金杰。 “哦,我听洪梅电话里提起过你,说你很厉害。” 金杰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我听他这么说,就明白,洪梅最近应该跟他联系过,毕竟我和洪梅的事发生并不久。 他跟我打完招呼之后,又对我说:“我在电话里听洪梅讲金矿出事之后,有股东想趁机为难他,所以就赶过来帮忙了。" 金杰一边说话,一边盯着我的眼睛看,然后又看看洪梅,脸上露出惋惜之色。 看来洪梅并没有告诉他我眼睛已经好了,所以我继续装成瞎子和他们一起进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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