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机仿生学实验与应用_16 死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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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死刑 (第1/3页)

    周伽南抄起身旁枕头朝商北斗砸去,边打边骂:“骗我!还骗我!还有零有整的!大骗子!你不是人!”商北斗举起胳膊格挡,连声叫着“伽南”求饶。退到电脑旁,他一边挨打,一边逮空儿滑动屏幕找到一份文件,打开递到周伽南眼前:“你看,你看!我签了合同,不是故意骗你!”

    周伽南胸口起伏喘着粗气,夺过电脑细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字。

    “乙方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实验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目的、过程、技术细节等……”

    “若因乙方做出违背实验目的的行为导致实验失败,乙方须承担全部后果并支付罚金人民币两仟万元整……”

    “脑机仿生体归甲方全权所有……甲方有权自2025年12月1日起收回脑机仿生体……”

    逐字逐句地精细,使周伽南暴躁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他细细看了两遍后,抬头说道:“你是不是傻?这是什么狗屁合同?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围绕“脑机仿生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做出了详细的约定,可完全没提到商北斗本人。即便把他的大脑取出、放进仿生体中这一行为不会导致他的“脑死亡”,可一旦脑机仿生体被收回,他的大脑没有其他“容器”可用,还不是一样会脑死亡?收回仿生体的过程会导致他死亡,这就是犯罪,什么样的合同都不能保护犯罪行为,这一点在哪个国家都一样。

    周伽南说完,商北斗恍然大悟似的说:“哦……所以我不用赔钱?”

    “啊?不是……”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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